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社團組織
臺北市建管處自3月15日起受理老屋健檢申請,舉凡88年12月31日以前設計建造之建築物均可申請,費用由市府全額補助,詳洽建管處網站「老屋健檢」宣導專區,或電洽1999轉8399。
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
臺北市大安區戶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