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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凡是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的國人,都應該從設籍滿6個月之日起參加全民健康保險。戶籍遷出國外者,自戶籍遷出日即不具投保資格,返國時應先辦理恢復戶籍登記,才能重新投保。 2.每次出國預定6個月以上,可以選擇「繼續加保」或「辦理停保」。
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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