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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請儘速繳納,催繳逾期未繳納者,處新臺幣300元以上3,000元以下罰鍰並移送強制執行。如有疑問,請洽臺北市區監理所(電話02-27630155轉400、746)。
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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