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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國民年滿20歲有選舉權。
2.109年1月11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,請選民踴躍投票。
3.「i幸福 檢舉賄選 人人有責」,法務部邀請全民一起守護民主政治,歡迎加入「i幸福行動聯盟」FB粉絲專頁與「啄木鳥公民巢」line@帳號,掌握最新反賄選資訊及網路活動。
4.請用「投票工具」圈蓋選舉票,選舉票「蓋章」或「按指印」,無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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