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社團組織
出廠滿5年以上機車,依法每年應實施1次排氣定期檢驗,檢驗期限為行照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,未實施檢驗將處罰鍰,請按時定檢以免受罰。臺北市環保局提醒您!
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
臺北市大安區戶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